爸爸的宿舍初一作文400字
虽然我们的家在城市,但是爸爸因为工作的关系,平时都是他一个人住在郊区的糖厂宿舍,只有周末才能跟我们一起团聚。
我从出生一直到十个月大,都是在这个宿舍里生活的呢!现在我们偶而会去找爸爸,一起重温宿舍生活。
因为是糖厂,当然也就会有数不清的机器,堆积如山的甘蔗,还有令人垂涎欲滴的糖了。大大的厂区,分了好多的区块,骑着脚塔车闲逛,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只不过机器的声音实在很吵,所以讲话都得要扯着嗓门大吼大叫,快要搞不清是机器或是讲话声,让人震耳欲聋了。
整个糖厂都是甜蜜蜜糖的味道,浓浓的,甜滋滋的,深深吸上一口,扑鼻儿来的淡淡芬芳,这是只有糖厂才闻得到的特殊味道,也是属于我爸爸的味道。
爸爸的房间有木头的气息,他孤孤单单一个在异乡居住,我担心他会太想我,也担心他会害怕孤单,所以我送给他三个娃娃,陪伴着他,也替他壮胆。
宿舍里没有冷气,总是好闷热,但是爸爸为了家庭打拼,再热他也不怕,这就是父爱的伟大吧!
这时的爸爸在干什么呢?想我们吗?我也开始想起来了呢!
拓展阅读
1、初一叙事作文:成长路上感谢有你600字作文
在大自然中,小鸟感谢天空,让它展翅飞翔,鱼儿感谢海洋,让它嬉戏玩耍,而我要感谢你-我的母亲。
由于家庭情况,母亲必须出去打工,把我交给了奶奶照看,跟着奶奶的日子我犹如生长在大自然中的一棵小树,在大自然中听着小鸟的歌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但是缺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跟着奶奶的生活很自在,但是缺少对我的关心,放纵我,像是有由我主宰。
终于,妈妈回来了,这时的我犹如一棵被栽到家中的生活,为我准备了一个五彩缤纷的盆子中,在我的旁边还有几盆其他的植物,他们不是树,而是一些花和**的植物,那花的香气可比在大自然中的香气诱人的多,还引来了无数的追求者,那几盆植物一直被妈妈带着,它们很完美看起来很有气质。
我现在也不必担心,羡慕了。因为我也会像它们一样了,主人开始为我挑选不同种类的土,把我栽了进去,又撒了些球球-化肥,又浇了些水,这像是我在成长中不可缺少的母亲对我的爱啊!过了一段时间也不知是怎么了,叶子黄了,枝有些干了,还没到冬天呢我这是怎么了。主人看到我不太平常,便把我带去检查,主人把我放到屋里,那里正好眼光能照到也很温暖,又一次为我浇水、施肥,这像极了我在家中发烧,妈妈带我去看医生,回来后并照顾我,生怕我再次有事。
在主人的照顾下,我的枝干越来越健壮,根越来越长,生命力越来越顽强,像是在妈妈的照顾下健康成长。
是你温暖了我,是你陪伴了我,是你给予了我无限的爱是你给了我别人给不了的一切。谢谢你!
2、初一叙事作文:我的一次选择 3750字作文
人流再拥挤,也会被岔路分散;生命再绵长,也会被时光剪断;选择再困难,也终会走向所选的那条路。
那天我自己放学回家,街旁车水马龙、嘈杂不止,到处都是人们匆忙的身影。我背着书包,脑子里模仿着上课时老师奇怪的说话方式,越想越好笑。
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我猛一回神,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街旁都是老人小孩,零星星、慢悠悠地走着。我连忙回头看,熟悉的马路已经消失在草木的浓荫里。
我赶紧打电话给妈妈,可我完全不知道,我在哪条街,周围有什么建筑物。妈妈只好让我自己问路。
从来没有问路经验的我一紧,决定先原路返回试试看。我往前走了一会,感觉自己似乎走过头了,又掉头走了一下。于是,我在那条街上徘徊了一次又一次。
我到底要不要去问路啊?如果再这样找下去,还没等我找回原路就已经晕头转向了。我站在一棵树旁,希望能从天空的某一个角落发现我所熟知的屋顶。我必须做个选择了!
要不去问问吧!我走向街旁的一个便利店。到了门口,我又退缩了。店里的人会不会觉得我进了店又不买东西,很扫她的兴啊?还是再自己找找吧!但似乎有人把我原来的路拎起来丢到了外太空,我怎么也找不到。
终于,我踏进了便利店。我捂着书包,走向了收银台。那是一位和蔼的阿姨,马尾低低地绑在脑后。她正望着窗沉思着,我叫了她一声,她猛地回过头,微笑着对我说:“你好,怎么了?”
我的手抖了一下,又迟疑了。我刚才似乎打断了她的沉思。但既然开口了,就问吧!我一只手紧紧拽着自己的衣角,抱着书包的手食指敲击着书包。我尽量大声说:“阿姨,请问T路在哪?”
终于,我问到了回家之路。
人生路旁,无数幼花绽放,而每一条路都有着不一样的花香浸润。这一次,我选择了克服恐惧。时光游走,指针光影,选择有着多少的未知与变量,都只掌握在我们手里,但只要勇气在心,就无所畏惧。
3、初一叙事作文:感动我的那些事800字作文
相信大家都有过很多让自己感动的事,今天我就来讲一件让我感动的事。
记得有一次放学的时候,天下起了雨,哎呀!糟了,因为早上出门的时候是晴天,所以我就没带雨衣。我站在教室门口望着外面,心想,这可怎么办啊?这时一个温柔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怎么?是不是没带雨衣啊?”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李老师撑着雨伞在我身后。我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轻声的说:“是的,我忘记带雨衣了。”李老师摸了摸我的头,说了句:“你这个小糊涂虫!来吧,老师带你出去!”
就这样我在李老师的花伞保护下向学校门口走去。一边走,李老师还一边关心的问我学习情况,我回答老师的时候一扭头,看见李老师把伞都偏在我这边,而李老师的肩膀都被雨淋湿了,呀!李老师要是被雨淋感冒了怎么办啊?都怪我这个马大哈,想着,我的眼泪就快掉下来了,李老师赶紧问我怎么了,我嘴上说没什么,可是心里却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好好管理自己的事情,好好学习,要不然太对不起这么好的老师了。
虽然现在李老师已经不教我们了,但是她对我的关爱还一直感动着我。
(其二)
在大家的眼里我是个淘气包,可是我这个淘气包也有感动的时候,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件。
有几天我特别的不想写作业,总想着玩,甚至有一次课堂作业也被我磨蹭的没有写完,肖老师注意到了我的变化,对我说:“你放学后来我办公室一下。”我心里害怕极了,老师肯定要狠狠批评我了。一下午我心里都是七上八下的。
放学了,我慢慢的蹭到老师的办公室,只见肖老师对我招招手叫我过去坐下,用温柔却很坚定的语气跟我说:“老师知道你可以好好写的,对吗?现在老师来计时,看看你的实力,快快写好了老师会有小奖励哦!”我简直有些不敢相信,但还是犹豫的拿出作业。看我准备好了,老师就按下了计时器,果然没一会儿我就写完了。肖老师拿出一个棒棒糖对我说:“看吧,老师就知道你可以,这是奖励你的!”我有些害羞的接过棒棒糖,轻轻的对老师说:“我知道错了,我会改正的。”肖老师笑着说:“我相信你会说到做到!”
从那以后我每次写作业磨蹭的时候都会想起肖老师,她的教导一直激励着我!
4、初一叙事作文:我的一次选择 2800字作文
如果说,过完一生是走一条路,那么每一个选择都是一个岔路口,引向不同的道路。当经历了千百次哪怕是微如尘埃的选择后,我们也就经历了千百次的蜕变与成长。
若说其他的选择是蜕变,这次选择必为破茧。
一年寒假,从家乡回到广州,这间久无人居住的房子落了许多灰尘,自然,是要扫除一番的。但当我看到每个角落皆堆积着有一指厚的脏物时,脑中浮现出的便是手上污秽不堪的场面,当即就被懒细胞拽去沙发上坐着。
然而这个选择却令我有些不堪,毕竟平时不勤于做家务的父亲也抄起劳动工具努力地在清扫,心里像是有根针在刺我,有个声音总在我脑中回荡:“你真的要坐视不管吗?你真的要懒惰到底吗?你真的要向这个方向走吗?”
终归是招架不住这一番自责,我缓缓地向劳动工具走去,每走一步,周围仿佛就更光亮一些,手要接触上去的一刹那,又有种无形的力量拖住了我的手,“这是父母的事,让他们去做吧。”我伸出的手缓缓缩回。我往回走,只见身边的光淡下去,淡下去……
回去坐下的我,并没有打开电视,而是抬头望向天,过去这几年中令我难忘的几段画面如荧幕般放映,一次,我回到家便扔下书包,只顾着看电视“奖励”一下考了四场试的自己,结果第二天英语成绩一塌糊涂,又一次,我因为不想动拒绝搬书,错过了一次老师的嘉奖……类似这般的种种事闪过眼前,我双手抱头,抓挠着自己的头发,方才醒悟,选择那条先甜的路令我错失了多少啊!
还是坚强地起身,决绝地走向劳动工具,参与进父母的大扫除中,他们先是惊讶,后是惊喜,感叹:“你终于成长了!”
虽然白色的衣服落上了众多的灰尘,将家里整理干净的我却不以为意,我的心中是何等的开心啊!
从此,我再也不懒惰,似这次大扫除般,我在勤与惰之间徘徊,摇摆而不定,最后仍是选择了勤这条路,当我走过这一条路的,我的心中充满着多大的成就感啊!自豪与骄傲鼓舞着我,也让我从懒惰的茧壳中破茧而出,选择果然令人蜕变与成长,选错,便可引以为戒;选对,便知下次该做何决定。
一次次的选择,让我们一次次蜕变与成长。
5、初一叙事作文:我喜欢的一个作家1200字作文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朝花夕拾》是鲁见唯一一本散文小说集,原名《旧事重提》。《朝花夕拾》中有温馨、甜蜜的童年回忆,也有对*社会的批判,它记载了作者曲折的往事。
《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生动形象地写出“长妈妈”的性格。其中长妈妈给鲁迅吃“福橘”并说“新年好”,让我感受到一位社会底层女性的朴实。同时也体会到长妈妈的某些*思想。当看到可爱的小隐鼠被长妈妈一脚踩死的时候我又很生气,直到后来看到她送鲁迅《山海经》时我又很感动,因为那时没有人关心小鲁迅想要什么,只有长妈妈记得。
《琐记》中的珩太太是人物塑造十分丰满的的的角色,她怂恿孩子们吃冰,事后却佯装好人。她见不得别人家的孩子好却对自己孩子十分严厉。她还给年少天真的小鲁迅看一些*书籍同时鼓动鲁迅去偷母亲的首饰变卖,喜欢到处散布谣言。但珩太太同时也有好的一面,她会在小鲁迅和伙伴们因调皮玩耍而受伤时,为孩子们上药。
在《父亲的病中》,我认识了*陈莲河;在读《藤野先生》时我又为鲁迅先生能遇到那样热诚、善良,不具有民族偏见的老师而高兴;《五昌会》中我看到了小鲁迅因为要背书最后丧失兴致的场面,我又真的好为他难过,
《朝花夕拾》可以说记录了鲁讯先生从无忧无虑的少年渐渐成长为独当一面的男人过程中的一些琐事。
鲁迅本来是学医的,但后来他明白身体的健硕,并不能完全医好中国人,必须从他们已经*的精神上,心灵上下手。鲁记最终选择弃医从文,他选择了以笔杆子代替手术刀,他的文章深深鼓舞了那时正处于压迫中的国人,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唤醒沉睡中的魂魄。
我喜欢鲁讯的文章,不仅仅是因为它富有超然的民族精神,还因为它充满了甜蜜、温暖的回忆,以及那些一个个鲜活质朴真诚的书中人物。
或许有人说鲁迅的文章读起来晦涩难懂,食之无味。我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记得老师刚刚让读《朝花夕拾》时,我是比较排斥的,我侧躺在床上随手翻着《朝花夕拾》不一会就没了耐心,随手扔在了桌上。太没有意思了,我这么想着。突然,一双手拍上了我的背上,我吓了一跳,是妈妈,她拿起那本《朝花夕拾》饶有兴趣得翻看了一遍,说:“这本书多好啊,这可是我上学时最喜欢一部作品了。”像是在诱惑我啊,妈妈眯眼对我微笑道:“它可有意思了。”
我开始有点好奇,但又不想让妈妈知道:“我才不想看,你,你快走。”妈妈笑了笑没说什么,走出房间时为我轻轻地关上了门。我重新拿起了它,开始认真阅读。看到《无常》时,我已经完全沉浸其中了,双手捧着书。一个活灵活现的无常仿佛就在书页上跳舞,看到有人情味的无常因误了时间而*骂时,我生气极了,甚至用拳头捶起了床板。在看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我简直把自己代入了那个时候的鲁迅,本来逍遥自在的人儿却进入了课堂,简直像初入中学的我自己。同时,我又十分喜欢书中的寿镜吾老师,他对学生严而不历,教学工作做得十分认真,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老师。
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鲁迅的作品,不仅因为鲁迅是中国文学坛上挺立的巨人,他也是用笔头带领中国人走向光明伟大先驱。
我可以郑重、骄傲的告诉你,鲁迅是我喜欢的作者,他是值得我们大家喜欢的作家。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zhuguo.cn/articles/60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