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发布时间: 2025-07-10 10:06:42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

拓展阅读

1、范本

甲方:xxx科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下列天年产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定金(大写):_________(请交纳五十元以上定金)

关于退换规定:

退换原则:

a、天年素系列产拆封后不予退换;

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

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

d、换只能等值交换。

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拆封后退换时,赠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后,方可办理退换手续。

由于涉及到送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后退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

水机产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不含人为损坏)

使用时间退比例使用时间退比例

未使用已使用未使用已使用

一周内100%一个月内80%

一星期内90%两个月内70%

十五天内85%三个月内60%

乙方已收到《天年牌离子水机安装及维修须知》并已详细阅知。

本全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我们签字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2、范本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工程名称: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规格、数量和价格:

二、产的包装标准、交地点及费用承担:

1、产必须由甲方妥善包装,适运输。

2、产运输费、产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甲方提供及承担。

3、交地点:乙方指定仓库

四、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到交地点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专人验收;

2、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在验收后一年内提出,如超出上述期限后,在使用过程中经查明系不符约定的产,无论已使用多长时间甲方须及时无条件办理退手续,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五、包装标准:产包装标准按甲方企业标准执行。(需适运输)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乙方验收通过后乙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价的50%,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支付至额90%的款予甲方,10%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

2、甲方凭乙方签单数量结算,并向乙方开具等额、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票据并拒付款项。

八、如需担保,担保方可直接参与本的履行;并另立担保书,作为本附件。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数量及时供,并造成乙方损失的,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物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无法履行或者终止的,应当按中标的%向守约方承当违约责任;

3、如因甲方所供材料或产质量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4、如因甲方供不及时,导致乙方项目停工,甲方须赔偿乙方停工损失。

5、甲方如上调材料价格,需2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书面意后方可调价。在乙方未作出意调价前甲方须正常供,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否则视甲方违约,并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

双方应充分友好协解决,如不能解决,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式份,供方、需方各执 份, 份具有等法律效力。未经担保方书面意的,本的任何条款不得修改,否则,担保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供方:

需方:

日期:

3、范本

订立双方: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甲、乙双方的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友好协,现就甲方*乙方提供的UPS不间断电源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

甲方本次*乙方UPS不间断电源部,标的额:万元。

第二条的单价、数量(详见供清单)

UPS不间断电源单价:元,共部,价为:元。(该价为包干价,包括:运输、保修、服务等费税)。

第三条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的质量要达到我国先行质量标准,具体技术参数(详见产技术说明)乙方提供样备查,并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性能资料。

第四条的交付

1、交时间和期限:签定后周内交

2、交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

3、交方式:现场交接。

第五条结算

1、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验收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的60%(即人民币:)。

2、到1个月内如双方对质量无异议且产运行稳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款的35%(即人民币:)。

3、满一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即款的5%(即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方式

全部价款,由甲方以电汇或汇票方式汇至乙方帐户内。

第七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所供第二条及所提供的技术说明书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退,乙方退还已收甲方全部款并向甲方支付款20%的赔偿金。如乙方延迟交,每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迟交款的0.1%的违约金,但罚款额不超过迟交部分款的5%;

2、乙方对实行主机三年免费保修,保修期从安装验收格起计算,保修期外,的维修,乙方按成本价格收费。

乙方其他承诺:

电池一年现场包换;设备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

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提供2小时应答,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

售后服务电话:

第八条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办法、时间、规模等由双方协确定,详见培训附表。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本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证明以后,经对方意,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

第十条解决争议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解决,协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解决,协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附件

附件1:清单

附件2:产技术说明

附件3:技术培训附表

上述附件与本具有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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